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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们,你交税了吗?

新闻类别:网红学院发布时间:2017-06-03 14:15:51

  对于直播行业来说,2017年是个多事之秋。苹果公司对iphone用户直播打赏费用抽成30%的伤痛还没过去,直播平台又因为漏税问题被地税局盯上了。

  5月26日,北京市地税局召集在京各家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是网络直播平台的个人所得税自查情况。据参会人士透露,映客、花椒、陌陌等公司,都出现在现场签到表里。

  这次培训,让直播存在已久的税务问题终于摆上了台面。

  事实上,自2014年以来,O2O的互联网+创业模式席卷中国,随着越来越多的分享经济模式出现,如何避税成了这些公司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但由于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原因以及本身政府决策的效率问题,并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从而导致分享经济在中国碰到了很多税务上面的困难。


300亿避税重灾区

作为新生产业,直播在过去的两年间赚足了眼球,吸引了数以万计的年轻人加入主播大军,以直播作为谋生的手段。根据北京直播天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哆咪乐(Dominer)指数显示,仅在2017年3月和4月,斗鱼前30名头部主播的总收入就高达2200多万元。


  

  虽然当前直播平台迎来缓慢发展的平台期,但其市场规模仍然在不断扩张。在直播平台上,头部主播们的平均月收入一般都能达到几十万元,被各大平台平台争抢的“王牌主播”甚至能够年入千万。目前我国网络主播的数量已经超过2亿,占网民总数的43%。根据企鹅智库发布的《2017中国直播行业生态报告》,2017年中国直播市场的规模将达到300亿人民币。

  

  按照规定,主播们在直播平台上产生打赏收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平台代扣代缴。但是让人诧异的是,如此庞大的直播市场,却没有几家直播平台和主播按照规定交税。

  “每个平台的做法不一样,有的扣税有的不扣税。”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主播告诉叶探花,她在很多平台都开了直播,除了斗鱼、YY在内的几个大平台,很多中小直播平台都不扣税。

  

  根据北京地税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5月,申报个税人数超过1000人的直播平台只有5家;申报个税人数小于10人的有21家,其中零申报的有6家。截止目前为止,互联网上仍然至少还有300家直播平台,大部分直播平台申报个税的人数都是几百人,这个数量和当前主播的总量相比,缩水了上百倍。

  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工作人员披露,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的收入高达3.9亿元,但这家企业自成立以来确认的所有收入,均未包括支付给网络主播的个人分成收入,也未给主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终,这家平台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除此之外,北京市税务部门要求其他多家直播平台补交税款,补交税款接近8000万元。

  直播平台,俨然已经成为了逃税避税的重灾区。


缴税背后的尴尬

避税背后,是直播平台尴尬的困境。


  当前的直播市场已经趋近饱和,为了抢占头部主播资源,许多直播平台不惜烧钱补贴,拉拢了大批网红主播。然而随着高收入主播同时到来的,还有高额的税款。

  来自官方的税务分析认为,直播平台已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时期,但这个新兴行业在税收遵从度等方面还有待提高。网红经济企业交易方式灵活多样,交易范围突破了地域限制,企业容易向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转移,因此纳税地点的确认相对有难度。就一名网红在多个平台直播、多处取得收入的问题,税务部门需加大跨省协查的力度。

  当前,主播和直播平台一般有三种合作方式:第一有的主播是和平台直接签约;第二种是平台和经纪公司合作,由经纪公司来协调主播来进行直播;第三种则是普通人直接使用直播软件进行直播。

  直播平台的头部主播一般都是和平台直接签约,此时主播获得的收入则为工资薪金所得,应该按照3%到45%的税率来缴税,由平台代扣代缴。比如A网红当月收入10万,平台按照国家个税征收税率来发放,该网红应该要扣掉45%,即是要扣掉29920元,最后网红到手的钱只有70080元。

  

  平台扣下的巨额税款,让许多不懂税法的主播们觉得平台克扣工资,甚至因此而更换平台。而平台为了拉拢主播付出的巨额成本则打了水漂。这显然不是平台希望的,于是有直播平台主动推进头部主播与平台成立合伙企业,利用该地区地方政府及税务机关在个人所得税承包经营所得税目的核定征收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地方税收留成部分返还政策相结合以较低税负取得可以税前扣除的合规发票,以此降低成本。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核定征收政策并没有较高级别税务机关的承诺与保证。

  和签约头部主播不同的是,在招揽中小主播的时候,许多平台采用了和经纪公司签约的方式,主播的个人所得税也由经纪公司代为缴纳。这样,直播平台就免去了缴纳税款的责任,因为同一笔交易,只要有一方缴纳税款,另一方就可以不用代缴。

  按道理来讲,主播与经纪公司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据业内人士透露,一家经纪公司往往会和几百个主播有线上合作,但是却几乎很少签合同。因为签订合同就意味着主播成为该公司的员工,公司要为主播们付出社保等一系列费用。

  一家不愿意具名的网红经纪公司负责人告诉叶探花,他们和主播在线上只是合作关系,只有线下活动才会签订合同。这样,平台就可以按照未签约的待遇来为主播计算税款。对于未和平台签约的普通主播,当前很多直播平台会将主播的打赏收入作为像彩票获奖者那样的偶然所得,偶然所得的收入只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主播们的个人工资,平台则会作为服务费一次性公对公付给经纪公司。

  

  对于中小主播们来说,即使没有和经纪公司签约,要想获得平台付出的底薪,仍然需要严格遵守平台设置的各项直播规定。同时,不签约的合作方式,也为经纪公司和主播之间的合作埋下了许多隐患。因为没有合同约束,经纪公司携款潜逃的案件时有发生。今年3月份爆出的斗鱼欠薪门,最后也以几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跑路告终。


直播税务监管时代

据了解,直播平台上主播的个人收入属于成本财税,但是打赏过程中获得的提成,则属于收入财税。在打赏主播时,用户的充值资金必须先转换成直播平台的虚拟币,如YY的“戒指”、花椒的“花椒豆”、斗鱼的“鱼丸”等。大部分直播平台在用户购买虚拟货币的当期就确认为收入,对于销售此类虚拟商品取得的收入,目前主流的处理方法按照营改增以后的增值税“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咱们国家的税法的政策是获得收入者交税,直播有些类似网络交易,如果是在直播平台上发生的交易,直播平台必须要缴纳税款。”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黄桦告诉叶探花,现在有网络上很多新的交易方式出现,政策的出台需要对情况更加了解,一般只有在形成一定规模之后国家税务总局才会出台相关政策,但对于以虚拟货币打赏为主要交易方式的直播,仍然可以按照网络交易的原则进行征税。

  有直播平台负责人认为,不少平台主播的收入都是通过自己的支付宝、微信提现的,所以没必要替主播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此,黄桦表示,一般征税都是从形成收入的来源查起,虽然征税的对象是获得收入的主播,但是在平台形成的收入,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提现,税款都应该由平台来代扣代缴。

  随着直播行业的日益成熟,许多直播平台逐渐意识到自己与主播在财务、税收等方面易产生法律风险,在规则制定上已经日益趋于正规化,但是对于数量庞大、人员变动频繁的个人主播收入结算、税收扣缴、社保管理等方面的监管难度依然很大。

  易观国际分析师王传珍表示,主播类型分为两种,一是由直播平台用户直接转化,二是签约型主播,两种主播与直播平台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并不一样。况且,直播平台的前期注意力主要集中在获取更多的流量和关注度,而不会在意税收等问题。

  “用户转化的主播,其收入由主播自己占有,签约型主播则会与直播平台进行收入分成,不同平台的分成比例也不仅相同;另外,有些平台也并不区分主播类型,而是直接选择与主播分成的方式。”

  前不久被主播追讨欠薪的梦想直播,就是因为税务问题而导致工作交接不当,造成了主播工资的拖欠。据叶探花了解,被梦想直播欠薪的主播们至今仍然没有收到拖欠的工资。

  虽然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为避税想尽一切办法,但随着直播监管的日益完善,不合规的合作方式必将被取缔。朝阳地税相关调查人员表示,网红名人的收入不止包括打赏收入,还包括广告收入、线下商演收入等。依照目前主播签约的现状,这些收入在最后都将落入公司层面。要监控这些收入来源,确定网红名人个人所得税扣缴基数,税务部门今后还需要加强对网红名人所在经纪公司的监督与检查。

  对于网络直播,自2016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行业管理规定,使之逐渐规范化,整个行业已经迈入规范期。而这次税务机构对直播平台的监管,更意味着对直播平台的监管已经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虽然对于直播行业的税务规范亟待完善,且在法律中并无对直播、打赏等问题的直接规范,需要企业和管理部门共同探索,但对于平台而言,在资本寒冬与最强监管的双重制约下,要想走得更远,除了模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深耕细作,更需要看好自己的钱包,不要让自己在这场巨大的浪潮之中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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